颱風如何命名:了解熱帶氣旋的命名規則與機制

颱風如何命名:了解熱帶氣旋的命名規則與機制

颱風如何命名?

颱風的命名並非隨機,而是遵循一套國際通用的規則和機制。這些名稱由世界氣象組織(WMO)負責協調,由位於西北太平洋地區的國家和地區(包括中國、日本、韓國、泰國、越南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、美國(關島)和朝鮮)的氣象部門共同提供和輪換使用。每個國家和地區提供10個名稱,組合成一份包含140個名稱的列表,按照字母順序循環使用。當一個熱帶氣旋達到颱風強度(中心附近持續風力達到每秒32.7公尺或更高)時,便會從列表中取出下一個名稱來命名。某些具有嚴重破壞性的颱風名稱,在被使用後,可能會被除名,並由提供該名稱的國家或地區替換為新的名稱,以避免聯想和紀念。

一、 颱風命名的重要性與目的

為颱風命名,不僅僅是給予一個代號,更具備多重重要的意義與目的:

  • 便於溝通與識別: 在氣象預報、新聞報導、災難應對以及公眾教育中,單一的名稱比複雜的技術術語或編號更容易被理解和記憶,從而提升溝通效率,減少混淆。
  • 統一國際標準: 颱風是跨區域的災害,需要國際間的協調與合作。統一的命名系統確保了不同國家和地區在討論同一場颱風時,能夠使用相同的名稱,避免了因語言、編號系統不同而產生的誤解。
  • 加強公眾意識: 一個具體的名稱,能夠讓公眾更容易關注到颱風的動態,理解其潛在的威脅,從而提高防災意識和應對準備。
  • 歷史記錄與研究: 命名系統有助於氣象學家追蹤和記錄歷史上的颱風事件,便於後期的氣象學研究和災害分析。

二、 颱風命名規則與流程詳解

颱風的命名是一個嚴謹且有系統的過程,主要由世界氣象組織(WMO)颱風委員會負責協調。其命名規則與流程可以細分為以下幾個階段:

1. 命名權的分配與名單的制定

目前,西北太平洋地區的颱風命名權由區域內的14個國家和地區共同擁有。這14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是:

  • 中國
  • 日本
  • 韓國
  • 泰國
  • 越南
  • 菲律賓
  • 馬來西亞
  • 美國(關島)
  • 朝鮮
  • 老撾
  • 柬埔寨
  • 新加坡
  • 印度尼西亞
  • 蒙古

每個國家和地區向WMO颱風委員會提交10個名稱。這些名稱必須符合一定的標準,例如:

  • 名稱應簡短、易於發音,且能夠被不同語言的人接受。
  • 名稱不得帶有政治、宗教或國家色彩。
  • 名稱不得為冒犯性或侮辱性。
  • 名稱不得與已使用的氣象名稱(如行星、星座名稱)重複。

經過整合,最終形成一份包含140個名稱的颱風命名表(Tempest Name List),並按照英文字母順序排列。

2. 命名時機與順序

當一個在西北太平洋上生成的熱帶氣旋達到一定的強度標準,即被確定為「熱帶氣旋」,並在組織發展、增強為「颱風」(颱風強度標準為中心附近持續風力達到每秒32.7公尺或更高,即蒲氏風級13級或以上,或10分鐘平均風速達每秒32.7公尺),便會依據颱風命名表,從列表的頂端開始,依次取用下一個可用的名稱來為其命名。

這個命名順序是循環的。也就是說,當用到命名表的最後一個名稱時,下一個命名的颱風將會從列表的第一個名稱重新開始。例如,若命名表中的最後一個名字是「Zest」,下一個新生成的颱風將會被命名為列表中的第一個名字。

3. 命名表的維護與除名機制

命名表的名稱並非一成不變。如果某個颱風造成了極為嚴重的破壞,或者對某個國家或地區造成了重大影響,該國或地區可以向WMO颱風委員會提出請求,將該颱風的名稱從命名表中「除名」(Retire)。

一旦一個名稱被除名,提供該名稱的國家或地區,則需要提供一個新的名稱來替補。這個替補的名稱也會經過審核,並加入到命名表中。例如,曾經被嚴重破壞的颱風「妮蔻蕾」、「蘇力」、「海燕」等,其名稱後來都被除名了。

除名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人們在提起這些名稱時,產生不好的聯想,以及對受災者的二次傷害。同時,這也體現了對颱風及其影響的尊重。

三、 颱風命名的實例與應用

舉例來說,如果當前的颱風命名表的第一個名稱是「Aeron」,第二個是「Banyan」,第三個是「Chives」,依此類推,當第一個熱帶氣旋發展到颱風級別時,它就會被命名為「Aeron」。隨後生成的下一個颱風,如果也是颱風級別,則會被命名為「Banyan」,以此類推。

當我們在新聞中聽到「颱風『蘇拉』」或「颱風『海葵』」時,這意味著它們是根據當前的命名表順序,被賦予了相應的名稱。

四、 為什麼要區分「熱帶風暴」、「強熱帶風暴」、「颱風」、「超強颱風」?

雖然我們常統稱為「颱風」,但在氣象學上,熱帶氣旋的強度分級是基於其中心附近的最大風力。這不僅有助於準確地描述天氣狀況,更是制定相應預防措施和發布預警等級的重要依據。

  • 熱帶氣旋 (Tropical Cyclone): 這是熱帶海面上發展出來的一種氣旋性環流系統,一般來說,其近中心持續風力達到每秒17.2公尺(每小時62公里,每小時39英里)或以上時,即可稱為熱帶氣旋。
  • 熱帶風暴 (Tropical Storm): 當熱帶氣旋的中心附近平均風速達到每秒17.2至32.6公尺(每小時62至117公里)時,被稱為熱帶風暴。此時,它已經具備一定的破壞力。
  • 強熱帶風暴 (Severe Tropical Storm): 當熱帶風暴的中心附近平均風速達到每秒32.7至50.9公尺(每小時118至183公里)時,則被升級為強熱帶風暴。
  • 颱風 (Typhoon): 當熱帶氣旋的中心附近平均風速達到每秒51.0至61.1公尺(每小時184至220公里)時,就正式被命名為颱風。這個強度已經足以造成嚴重的災害。
  • 超強颱風 (Super Typhoon): 如果熱帶氣旋的中心附近平均風速超過每秒61.2公尺(每小時220公里),則被稱為超強颱風,這是熱帶氣旋最強的級別,破壞力極為驚人。

不同的命名規則在某些地區可能略有差異,但總體上,命名系統是為了便於全球性的溝通和協調。

五、 總結

了解颱風如何命名,實際上就是認識了全球氣象合作的一個縮影。這套系統展現了各國在防災減災方面的共同努力,通過一個個簡潔而富有意義的名稱,串聯起我們對這項自然現象的認知、應對與反思。無論是「海葵」、「蘇拉」還是其他名字,背後都蘊含著氣象科學的嚴謹、國際協作的精神,以及對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視。

颱風如何命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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