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案底可以當保全嗎?有案底對保全員資格的影響與注意事項
有案底可以當保全嗎?
一般情況下,有案底的人士在申請成為保全員時,可能會受到限制,但具體能否擔任保全員,需視乎案底的性質、嚴重程度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。
影響保全員資格的法律條款
在台灣,擔任保全員的資格受到《保全業法》的規範。其中,第十條對於保全員的資格條件有明確的規定,排除了一些特定情形的人士。這些情形通常與品德、操守以及對社會安全的潛在威脅有關。
哪些情況可能影響擔任保全員的資格?
根據《保全業法》第十條的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擔任保全員:
-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
- 禁治產人。
- 曾犯詐欺、侵占、竊盜、準強盜、準竊盜、貪污、瀆職、搶奪、強盜、擄人勒贖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,經判決有罪,服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者。
- 曾犯前款以外之罪,經判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,服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三年者。
- 曾犯前二款以外之罪,經判決有期徒刑,服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者。
- 受破產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,尚未復權者。
- 施用毒品或非法施用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,經觀察、勒戒或戒治,經評定為未有戒治之必要者。
- 有其他傷害善良風俗之行為,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。
從上述條款可以看出,與「案底」直接相關的部分,主要集中在前述的第3、4、5、6、7、8點,也就是涉及特定犯罪、毒品、破產宣告、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品德的行為。
案底的性質與影響
要判斷「有案底」是否會直接影響擔任保全員的資格,需要進一步釐清案底的具體內容:
- 犯罪類別: 《保全業法》第十條明確列出了數種不得擔任保全員的犯罪類型。例如,詐欺、侵占、竊盜、搶奪、強盜等經濟或暴力犯罪,以及毒品相關的罪名,都可能構成障礙。
- 犯罪嚴重程度與刑期: 即使是相同類型的犯罪,但其判決的刑期長短,也會影響資格的限制。條款中以「服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多久」來區分,刑期越重,影響的期限也越長。
- 緩刑與易科罰金: 許多輕微的犯罪,可能會判處緩刑或得以易科罰金。這種情況下,如果緩刑期滿未經撤銷,或已繳納罰金,且不屬於上述法律條款中明確列出的特定犯罪,可能就不會直接構成擔任保全員的障礙。然而,仍需個別審視具體判決內容。
- 前科紀錄: 這裡的「案底」通常指的是具有「前科」紀錄,也就是經過法院判決確定並留下紀錄。單純的遭調查、起訴,但最終不起訴或無罪判決,一般而言不會被視為「案底」而影響資格。
申請成為保全員的流程與審查
當個人申請成為保全員時,保全公司或訓練機構會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其中可能包含良民證。良民證(戶籍誊本)是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,記載有無刑案紀錄。而法院也會有判決紀錄。
根據《保全業法》第十條的規定,保全公司在聘僱保全員時,應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,並不得僱用有前述各款情事之一者。這意味著,保全公司有責任進行初步的資格審查。
如何查詢個人是否有影響資格的「案底」?
一般民眾若想確認自己的狀況是否符合擔任保全員的資格,可以透過以下方式:
- 申請良民證: 前往戶籍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,可了解是否有刑案紀錄。
- 查詢判決書: 若曾有涉及訴訟,可向法院查詢判決書,了解具體的判決內容、罪名與刑期。
- 諮詢專業人士: 若對自身狀況有疑慮,建議諮詢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,以獲得最準確的法律解釋。
有案底是否等於絕對無法當保全?
答案是:不一定,但有很大的可能性會受到限制。
如前所述,《保全業法》第十條的規定是關鍵。如果您的「案底」屬於法律明確排除的範疇,例如有特定的犯罪紀錄,並且尚未超過法定的緩衝期,那麼您將無法擔任保全員。
然而,若您的「案底」非常輕微,例如僅僅是因細故產生的民事糾紛,或是一些非惡性的、未達刑事定罪標準的行為,則不一定會被列入「案底」而影響擔任保全員的資格。
情況分析與建議
- 輕微犯罪(如易科罰金、緩刑): 如果您的犯罪是較為輕微,且已繳納罰金或緩刑期滿未撤銷,並非法律條款中列舉的特定嚴重犯罪,則有機會擔任保全員。但具體情況仍需由聘僱單位審核。
- 非刑事紀錄: 僅僅是曾被調查,但最終獲不起訴或無罪判決,通常不會影響資格。
- 與品德無關的紀錄: 法律條款中提及「其他傷害善良風俗之行為」,這部分較為主觀,但如果您的案底與暴力、詐欺、侵占等嚴重影響社會安全和信任的行為無關,則影響較小。
重新獲得資格的可能性
對於因犯罪紀錄而被排除擔任保全員資格的人士,法律上通常設有「服刑期滿或赦免後」的緩衝期。這意味著,在服刑完畢或獲得赦免後,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,若無再犯,並且時間已超過法定的限制,則可能重新獲得資格。
重點提醒:
- 誠實申報: 在求職過程中,若被問及相關問題,務必誠實申報,隱瞞事實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。
- 尋求專業協助: 若您有疑慮,或想了解特定情況下的法律解釋,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諮詢。
- 保全公司審核: 即使法律上沒有明確排除,最終的任用權仍在保全公司。他們會根據公司的內部規定和風險評估來決定是否聘用。
總結來說,有案底是否能當保全,取決於案底的性質、嚴重性以及是否觸犯《保全業法》第十條的明文規定。對於有疑慮者,應積極了解自身狀況,並尋求專業意見,以做出最恰當的判斷。